•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5-00013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5〕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4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商务领域财政扶持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4 10:37
     泉台管市监20251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商务领域财政扶持资金

    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百崎百顺数字农贸市场、张坂镇仑前农贸市场、上仑农贸市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商务领域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422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商务领域财政扶持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包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改造提升,重点推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

    二、申报材料

    提交的资金申报材料应一式叁份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按序标明页码、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如下:

    1.资金申请材料封面;

    2.项目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024年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申请表(附件1);

    4.农产品市场改造前、施工期间、竣工后的对比照片;

    5.2024年的农产品市场新建、改扩建项目等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回单及建设施工合同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发票不得遮挡校验码及发票主要信息);

    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情况承诺表(附件2);

    7.县(市、区)企业涉黑涉恶及安全生产情况表(附件3)。

    三、其他要求

    1.请相关农贸市场根据通知要求于2025630日前进行项目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行审核办理,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

    2.资金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虚报、冒领等骗取扶持资金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特殊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2024年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申报表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失信情况承诺表

                3.县(市、区)企业涉黑涉恶及安全生产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17日    

    (联系人:郑慧婷,电话:0595-27559315)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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