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关于征求《泉州台商投资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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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关于征求《泉州台商投资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台商投资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3月24日前反馈,反馈途径和方式如下:
征集时间:2024年3月15日到2024年3月24日
征集单位: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联系方式:0595-27552220
电子邮箱:168414191@qq.com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泉州台商投资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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