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区级配套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的意见》(泉委办发〔2018〕19号)精神,参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2016年贫困户石结构房屋改造补助资金的批复》(泉建村〔2018〕26号)中提到的“补助资金不超过房屋改造所需资金总量”原则,现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区级配套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改造任务及金额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要加快危房改造进度,确保我区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开工、当年全部竣工。
二、要规范合理安排使用区级资金,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中,并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全部余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三、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防止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对没有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或审计发现严重问题的,将扣回补助资金。
附件: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明细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5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
附件
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乡镇 |
改造任务(户) |
改造方式 |
就地翻建人口数(4人及4人以上算4人) |
补助标准 |
区级配套资金 |
|
|
|
就地翻建(户) |
修缮加固(户) |
|
|
|
洛阳镇 |
3 |
1 |
2 |
4 |
每人1.2万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8万元 |
4.8 |
张坂镇 |
12 |
7 |
5 |
23 |
|
27.6 |
百崎乡 |
4 |
3 |
1 |
7 |
|
8.4 |
合计 |
19 |
11 |
8 |
34 |
|
40.8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