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
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石结构房屋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701号),现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改造任务及金额见附件),款列“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加快危房改造进度,确保我区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开工、当年全部竣工。
二、要规范合理安排使用市级资金,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中,并在竣工验收后30日付清全部余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三、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防止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对没有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或审计发现严重问题的,将扣回补助资金。
附件: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8年8月22日印发 |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乡镇 |
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户) |
其中改造户数(户) |
下达补助标准 |
本次下达资金 |
备注 |
洛阳镇 |
3 |
1 |
1.2万元/户 |
1.2 |
洛阳镇1户就地翻建、2户修缮加固,张坂镇7户就地翻建、5户修缮加固,百崎乡3户就地翻建、1户修缮加固,本次市级补助资金修缮加固不再补助 |
张坂镇 |
12 |
7 |
1.2万元/户 |
8.4 |
|
百崎乡 |
4 |
3 |
1.2万元/户 |
3.6 |
|
合计 |
19 |
11 |
1.2万元/户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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