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关于
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7〕1460号),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对象、改造任务及金额见附件),款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二、请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户。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通过“一卡通”方式,由乡镇财政代发到补贴户手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四、鉴于中央还未确定2018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的总任务和户均补助标准,各乡镇“四类重点对象”中央财政的户均补助标准先按1.2万元(2017年标准)予以拨付使用,待中央2018年户均补助标准明确后,再统筹安排。
附件: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8年3月16日印发 |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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