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
泉台管财〔2021〕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6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66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80万元,其中市级奖补资金40万元、区级奖补资金140万元,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支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改【2015】8号)和《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农【2021】48号)相关规定,做好奖补项目备案、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使用、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202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1年 9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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