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300-2024-00024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规〔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07 14: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银行金融机构: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腿”改革措施,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创新实行十项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智能秒批”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驱动不动产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系统无感审核、即提即批,实现网签即备案、备案即预告、抵押权预告、抵押权预告注销、预告-抵押权预告联办、个人查房、家庭查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自动转抵押权登记(自动转本)、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注销十项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智能秒批”,全程无需人工干预,系统全自动办理。

      二、工作内容

      (一)网签即备案

      我区商品房通过“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进行网签时,系统自动比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数据,匹配通过后同步完成备案手续,自动秒批备案。

      (二)备案即预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申请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时,系统自动比对数据,同步完成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自动秒批登簿。

      (三)抵押权预告登记

      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时,系统自动比对数据,自动秒批登簿。

      (四)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

      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时,系统自动比对数据,自动秒批登簿。

      (五)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联办

      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申请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联办业务时,系统自动比对数据,自动秒批登簿。

      (六)个人查房

      群众通过我区“亲清家园”公众号申请个人查房、无房证明业务时,通过系统自动比对数据,实时形成查房结果,群众可通过“亲清家园”公众号进行查询和下载打印。

      (七)家庭查房

      群众通过我区“亲清家园”公众号申请家庭查房业务时,通过系统自动比对数据,实时形成查房结果,群众可通过“亲清家园”公众号进行查询和下载打印。

      (八)抵押权预告登记自动转抵押权登记

      新建商品房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购房群众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分户)时,视为自动申请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通过系统自动比对数据,无须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交申请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自动完成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同步将抵押权登记电子证明推送我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可通过该平台的“银行证照(银行)”功能模块进行证照查询和下载打印。

      (九)抵押权登记

      1.个人抵押权登记。对个人办理商品房抵押权登记业务推行自动秒批办理模式,通过我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进行系统自动比对数据,自动秒批登簿并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银行等金融机构可通过该平台的“银行证照(银行)”功能模块进行证照查询和下载打印。

      2.涉企抵押权登记。对工业用地、商服用地等涉企抵押权登记,待“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与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完成信息共享后,对不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的涉企抵押权登记推行自动秒批办理模式。

      (十)抵押权注销登记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推行自动秒批办理模式,通过我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进行系统自动比对数据,自动秒批登簿。

      三、工作职责

      (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实施方案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保障系统功能建设和稳定运行,聚焦改革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服务水平,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要建立及时有效的闲置土地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在“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智治应用”平台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通过系统自动比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数据,实现“网签即备案”。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配合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模式改革举措,在项目办理首次登记后为购房群众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办证服务期,免费服务期后不得强制购房群众选择有偿代办服务,购房群众申请调取办证材料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无条件配合。

      (三)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确保抵押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材料不一致、虚假申请等原因导致的法律后果,由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行承担。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对抵押权登记的建筑物现状真实性和价值自行做好调查核实,对评估价值负责,以保障自身的风险管理和贷款的安全性。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优化整合流程,实现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模式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推动改革创新工作走深走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模式是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的重要举措。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结合新模式新要求,及时对内部管理模式及流程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强化协同,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导向,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易行的运作规则,强力助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打造共同发力、共促提升、共享成果的营商环境。

      (四)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审批容错纠错”机制。对在不动产业务“智能秒批”改革过程中,出现因数据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智能审批偏差失误或无意过失,但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及“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要求,且有关干部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等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不予或者免予追究相关行政责任。

      本实施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自2024年3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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