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惠洛政规〔2024〕1号

各行政村、镇直镇属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我镇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我镇名义发布的7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经党委扩大会研究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惠安县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3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

  1

  洛政〔2020〕22号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镇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2

  洛政〔202147号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人民调解员补贴标准的通知

  3

  洛政2022〕20号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镇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4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洛政2022〕23号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洛阳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

  洛政2022〕24号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镇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执法推动方案的通知

  3

  洛政2022〕25号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镇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攻坚方案的通知

  4

  洛政2022〕55号

  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镇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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