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4-0101-2022-00033
    • 备注/文号:惠百政〔2022〕48号
    • 发布机构: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9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崎乡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23 09:54

    各村、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省、市、区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116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2〕130号)、《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泉台安委办〔2022〕120号要求,为着力防范化解电气火灾风险,全力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民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推动我乡以及各有关部门,以老旧住宅小区、民宅为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实施表前、“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民宅的电气安全为重点。尤其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租住自建房及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延伸至经营性场所、办公、厂房等场所。

      (二)工作重点

      1.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

      2.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

      3.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4.落实电气安全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5.对存在隐患的表外、表下线进行改造。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乡级主责、部门联动、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发动村居等基层网格力量,全面开展属地老旧住宅小区、民宅的底数清单,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上述场所开展绝缘检测和电阻回路检测。摸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场所底数,建立改造对象库。

      (二)增配更新设施器材。针对本次重点排查整改对象,开展电气、消防设施器材增配更新。

      1.老旧住宅小区落实“4个配备”:即电气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漏电保护器;消防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灭火器、1个逃生面罩、1个烟感报警器。

      2.民宅落实“4个配备”:即电气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漏电保护器;消防安全方面,依据场所规模、实有人数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逃生面罩。

      (三)开展电气改造工作

      1.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改造对象装设漏电保护器,带有过电流、过电压、漏电保护三功能,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

      2.改造表下电气线路。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线,其规格应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且不得小于2×2.5mm2,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保护,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插座应拆移至不燃物上。

      3.开展表外电气工程改造。供电企业对表外电气工程实施改造,对现有电力线路以及与架空线路密切相连的塔、杆、交接箱、控制箱及配电箱等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其中,电表箱应为金属材质喷塑,户外设置的需带遮雨棚。电表箱应有接地,现场不具备接地条件时,应选用非金属材质计量箱。安装现场为潮湿、盐雾等易腐蚀、生锈环境的,应选用不锈钢材质或非金属材质计量箱。

      4.用好新型技防措施。鼓励村(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对火灾事故实现早期报警和探测。建成“智慧消防”“智慧用电”平台的地区,可将前述数据接入平台。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常态化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发动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等电气类火灾隐患。

      2.引导村民使用合规电器。通过入户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村民对“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进行更换。

      3.探索实行电气火灾意外保险。积极对接保险企业,探索、发行由政府统一参保的电气火灾意外保险。

      4.强化用电改造经费支撑。各村可将村民用电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范畴。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

      四、时间步骤

      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13日前)。各村应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经费来源并细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村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摸排建立辖区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的底数清单,并对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1),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电气安全检测,建立改造对象名单,分批制定改造计划方案。各村负责提出需要纳入“表下线”改造的名单,建立改造档案。

      (三)集中改造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20日)。我乡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完善、全面覆盖”的原则,选取1-2个电气火灾多发的村进行试点,形成经验后进行全乡整改。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并结合试点经验,制定有关工作导则,指导各村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行为。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农户负荷特点、房屋位置、线路走向、自然天气等因素,实行“一户一策”的改造,重点采取改造电气线路、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措施,确实消除隐患。改造期间,坚持用户备料、施工免费的原则,积极引导用户自筹、众筹资金。“表下线”以“整理、整顿”为主,对用户原有设备材料,质量安全合格的充分利旧,避免大拆大换,争取应改尽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我乡成立由消安办具体负责,百崎派出所、乡安监办、执法中队、财政所、农林办、民政办、国土所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消安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各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定重点地区和重要环节,务求治理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消安办负责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落实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收集整理各村在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突出问题,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开展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资金补助政策。

      执法中队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国土所负责提供老旧住宅小区、民宅的底数清单。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指导各村将电气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民宅整治内容,支持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改造老旧线路。

      农办负责提供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底数清单,指导各乡镇将改造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

      民政办负责提供低收入群体(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底数清单。

      财政所负责指导各村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

      宣传办负责协助消安办对各村工作人员进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百崎派出所负责指导辖区民警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协助乡政府开展排查摸底及电力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

      排查整治过程中,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旧村改造、乡村振兴,作为美丽乡村、美丽集镇、美丽县城“三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

      (四)强化宣教培训

      我乡将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第三方人员,对基层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整治业务培训,重点教授铜铝线不规范交接、配电线路容量、过载超负荷、电弧放电等常见性隐患辨识方法。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电气火灾案例和安全用电知识,加强社会面用电防火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认识火灾危害,提升改造意愿,主动参与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气线路改造。

      (五)落实经费保障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城中村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老旧住宅小区、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自筹、居民众筹等方式保障。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相关部门应简化提取流程。村民租住自建房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以奖代补、房东出资等方式实施。

      (六)巩固整治成效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各村在每阶段结束后10日内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

      附件:1.百崎乡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

          3.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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