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1 15:07 浏览量: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近期气温骤降,进入流感等传染病流行季。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借鉴夏季流感防控经验,做实做细流感防控各项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疫情叠加。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流感疫情监测预警

(一)全区流感监测网络单位应严格流感样病例等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ILI)登记、报告、采样和检测工作,及时了解流感流行态势和病毒变异情况。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强化不明原因疾病监测,及时发现流感暴发疫情,规范报告和处置。

(三)区疾控中心要及时分析研判我区流感疫情态势和病毒变异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排查风险,做好应对处置,并按相关要求落实报告。

二、优化诊疗服务与医疗救治

(四)统筹疫情防控与诊疗服务,区医院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发热门诊,不得随意关停。要配足核酸检测快检设备,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报告须在4小时内出结果。

(五)建立健全发热门诊预警机制,在发热门诊患者超过最大接诊人数的80%时,及时启动应对机制,统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特别是儿科、全科医师支援区医院发热门诊,增开发热门诊诊室,加快疏导发热门诊患者;同时可临时增设发热门诊患者及家属等待区和核酸检测等候区,避免发热就诊患者拥挤;加强院内感染的监测和控制,落实现场引导、错峰等管理,避免发生院内暴发流行。

(六)在辖区内流感流行,发热门诊出现预警后,区民生保障局应当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增加医务人员,在报当地指挥部和市卫健委同意后,可规定对持有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员2周内无外地旅居史、已通过相关检验检查明确发热等症状的病因排除新冠肺炎的复诊人员在发热门诊完成核酸采样后直接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门、急诊进行复诊,有效分流发热门诊患者。

(七)各地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规模性疫情,科学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达菲、玛巴洛沙韦、两抗一退等流感常用药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

三、加强校园流感疫情防控

(八)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等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案九制"等各项规定,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工作流程,抓实抓细晨午(晚)检、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流感等传染病,要在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对重点场所进行消毒,迅速控制疫情传播。同一班级出现类似症状5例以上的,要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缓报、漏报。区民生保障局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九)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校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除“四害”活动。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活动场所和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全面和定期消毒;教室和宿舍要定时开窗通风,放学后尽量保持教室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十)充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抓好预防校园传染病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师生和家长防护意识,一旦孩子出现发热伴有咽痛、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时,尽快带到医院就诊。学生体温恢复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回学校正常上课,避免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

四、强化宣传教育与流感疫苗接种

(十一)要积极通过专家解读、视频播放、展板墙报展示、发放科普资料、义诊咨询等多种方式,发挥宣传矩阵作用,广泛开展流感防控知识、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的宣传,提高公众个人防护意识。

(十二)要根据往年流感疫苗接种量与当前群众接种意愿进行估算,科学储备足够数量的流感疫苗,保障疫苗供应。优先为易感染的医务人员,大型活动参加人员和保障人员,学生和教职员工等易发生聚集性疫情人群,老年人、慢性病患者、5岁以下儿童等感染后易发生重症的人群接种流感疫苗。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民生保障局                                      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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