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台招字〔2024〕第17号),现发布补充修改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修改通知
1、本项目招标图纸应以本次上传的图纸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查阅。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监督机构名称均修改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福建路港集团总部大楼2栋6楼
联系电话:0595-27308223
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业绩,指具有污水处理功能的污水厂、水质净化中心等污水处理设施,且指标需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的序号6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10%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二、投标人提出的
1、请问如果与与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1)企业信誉因素的奖项是否可以以联合体方提供?(2)奖项有分市政建筑专业吗?(3)企业技术力量(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联合体方提供的算吗?。
答复:(1)与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誉因素的奖项应由牵头人提供。(2)奖项不限于市政建筑专业,但获奖的奖项限于市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3)联合体方提供的不予计取。
三、本补充修改及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修改及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及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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