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海湾大道(双山段道路与景观工程)雨水泵站外电源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台招字[2024]第15号 ),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修改如下:
原文: |
修改为: |
4.逾期竣工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人民币/天累计计算。 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 10%。 |
4.逾期竣工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人民币/天累计计算。 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20%。 |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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