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东纬1路-江锦街)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时间:2023-02-17 17:11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东纬1-江锦街)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东纬1路-江锦街)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23】第4号),现将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本项目补充通知:

1、本项目原定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10:00开标,现延期至2023年38日上午10:0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延迟),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8日上午11:0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7日下午17:00分前。

2、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名称统一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东纬1路-江锦街)给水管道工程施工。

3、本项目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中的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修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缺陷责任期

15.2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4 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3

分包

3.5.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及专用合同条款第3.5.2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该违约金。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签约合同价总额的10%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3 %的工程款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提问及答复:

1、该项目控制价xml与控制价excel表中招标控制价为17432852元,而招标文件中控制价为9133182元,两者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复: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7432852元(其中含税甲供材料费8299670元),签订施工合同时,按中标金额(包含含税甲供材料费)扣除含税甲供材料费8299670元的金额作为签约合同价。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10.4.1.2(1)材料设备价格:参考《泉州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2022年8月泉州市惠安信息价(不含税)、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与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材料设备价格:参考《泉州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12月)泉州市惠安县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管材、管件、井盖、消火栓及阀门等主材为甲供材料”两者不一致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材料设备价格:参考《泉州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12月)泉州市惠安县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管材、管件、井盖、消火栓及阀门等主材为甲供材料”为准。

3、招标文件提供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与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不一致。

答复: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4、是否可以提供编制说明?

答复:编制说明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已上传至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以最新发布为准。

注: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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