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关于S2020-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时间:2021-02-08 20:48 浏览量:

泉台国土资告字〔20212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政地〔20212001号),我局决定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承办人具体负责接受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组织竞价并确定竞得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宗地概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空间范围

出让

面积  

(公顷)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容积率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供地条件

出让

方式

拍卖

起始价

(人民币,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1

S2020-22

东园镇

锦峰村

9.0119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建筑占比不超过10%)、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服40,住宅70

30%

2.64,且>1.0

90

30%

净地

拍卖

95200

30000

100万元的整数倍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二)相关要求说明

1.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按泉台规〔202097号文执行,宗地内需配套建设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统筹配建在周边地块,具体统筹配建方案由竞得人与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主管部门衔接)。

2.该宗地内建设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3.该宗地须严格执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台管办2017〕275号)及泉州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要达20%以上

4.该宗地应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推广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指导》(闽公综2019〕306号)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广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通知》(泉台管2020〕27号)有关规定,在项目小区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智慧安防系统。

5.该宗地竞得人应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夜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2021〕9号),增加夜景工程规划建设专篇。

6. 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定保留价。宗地内所有住宅均须按照全装房进行销售,全装修成本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且全装方案需提前报我区住建主管部门批准,宗地内所有商品住房(毛坯)预售备案均价应控制在12500/平方米以内,实施全装后的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均价不超过14500/平方米;另外,宗地内部分商品房及停车位(按购买商品房数量一套一位确定)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区属国有企业进行购买, 购买商品房面积7000(误差控制在±1%)购买价格6380元/平方米;停车位购买价格7万元/个。宗地指定购买的商品房集中位于地块西北角,原则上住宅按照整梯或整栋、车位按照成片确定项目商品住宅最终预售备案均价原则上由住宅总建筑面积毛坯最高限价及套内建筑面积全装成本综合构成。同时,该宗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分批办理计划及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全装修工程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7.宗地设置“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展示面建设设计贡献奖”,具体评奖流程及奖励办法按我区规划建设部门出台的奖励办法执行

8.该宗地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来源属其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若被金融部门查明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9.允许使用外币缴纳宗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

10.宗地土地出让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11. 非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得该宗地的,须在我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须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90,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2.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拍卖出让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区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泉州市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地块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定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202128日至202138日(工作日)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

(二)竞买申请人须在20213817时前(工作日)携带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为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报名所有申请文件必须为正本一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3817时前(以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139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拍卖地块实地踏勘时间为20212222021223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7398837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1310下午1500分。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竞买人不足2人,则此次拍卖流拍。

拍卖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泉州台商投资区车管所斜对面大创商厦新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地竞得人应自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202149日前含202149)缴清宗地成交价款的50%90日内(即202168日前含202168日)缴交宗地出让价款总额的75%6个月内(即2021910日前含2021910日)全部付清宗地应缴交的出让价款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开工、竣工时间

宗地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本次拍卖出让审批权限由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授权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具体出让工作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拍卖出让过程由相关部门监督,公证处进行公。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我局咨询。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小江27558831,小郭(财务)27558833我局联系方式:小颜、小洪27398837,传真:0595-27398820

十、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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