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2022年秋季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08 16:24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2]25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结合本区实际,我局制定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2022年秋季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2]25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制定了《通知》。

  制定《通知》,有利于统一各学校疫情期间退费标准,规范疫情期间收费管理工作。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三部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2]25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结合本区实际,明确我区疫情期间退费标准。主要内容及细化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住宿费退费标准,内容包括住宿费退费标准。

  第二部分: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内容包括疫情停课时间、保教费退费标准。

  第三部分:代办费退费标准,伙食费等代办费用退费标准。

  第四部分:退费方式,各类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退费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部分:其他收费事项,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违规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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