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于2023年7月24日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泉台管民生规〔2023〕10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社厅、泉州市人社局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充分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宝贵人才资源,切实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使有关部门扛起稳就业保就业重大责任,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和毕业生积板性。
三、主要内容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实施对象、实施内容、责任单位。
(一)实施对象。明确了实施对象为泉州台商投资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二)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提高招聘实效、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能力、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做好就业宣传引导等十条措施。
(三)责任单位。明确了区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其中民生保障局主要职责为牵头落实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党群工作部主要职责为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责为对接各高校,摸底毕业生就业意向;财政金融与国资局主要职责为协调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支出;科技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责为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为细化落实台商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文件时效
为了确保政策实施效果,保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稳定开展,以及防止政策期届满后有新政策、新调整,此次文件有效期定为1年,自2023年7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7月23日止。
- 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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