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仲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1-06-09 13:36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庄仲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张坂镇群贤村的惠集建(92)字第10090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杨,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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