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6-00192
- 备注/文号:泉台审批路政许〔202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1
申请人:泉州圣莎拉商城酒店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
你(单位)于 2026年5月21日提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确因泉州圣莎拉商城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在东园镇杏秀路(X303)桩号K17+289处挖掘部分人行道花砖(长3.5米、0.8米、面积2.8平方米),挖掘部分水泥路面(长2米、0.8米、面积1.6平方米)用于埋设DN600雨水管;桩号K17+319处挖掘部分人行道花砖(长3.5米、0.8米、面积2.8平方米),挖掘部分水泥路面(长1.3米、0.8米、面积1.04平方米)用于埋设DN300污水管道;桩号K17+369处挖掘部分人行道花砖(长5米、0.8米、面积4平方米),挖掘部分沥青路面(长3.5米、宽0.8米、面积2.8平方米)用于埋设DN400雨水管道。许可期限2026年5月 21日至2026年6月19日。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
实施本许可事项,涉及占用公路路产的赔补偿费用,请你单位及时依法履行义务。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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