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6-00110
    • 备注/文号:泉台审批路政许〔202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8
    【行政许可】路政行政许可决定书(泉台审批路政许〔2026〕2号)
    时间:2026-03-18 16:44

      申请人:泉州市华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确因泉州市华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接驳污水管道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在东园镇X303桩号K12+567(华德机电厂区门口)处挖掘部分沥青混凝土路面长8米、宽0.8米、深1.5米、面积6.4平方米,用于埋设DN200污水管道。许可期限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

      实施本许可事项,涉及占用公路路产的赔补偿费用,请你单位及时依法履行义务。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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