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5-0101-2026-00004
    • 备注/文号:泉台管教〔2026〕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6-01-16 11:06

    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编制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区教育文体旅游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共发布主动公开文件42份,均在区管委会网站全文电子化公开,纸质版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2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教育工作类信息18条、招生考试类信息2条,教师管理类信息4条,文体旅游类信息1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源头认定等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一致。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集中公开,动态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可追溯、可核验。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形成“一次发布、多元传播”的矩阵效应。不断提升新媒体公众号“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平台的管理和信息发布水平,形成基本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顺畅的政务新媒体服务体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做好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服务,方便公众线下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性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政务公开公众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问责的情形。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7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是公开信息发布和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效果有待提升,可以更丰富、更有效;三是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的研判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完善政策解读与回应机制,尝试图文、视频等多形式解读;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开矩阵,加大力度进行二次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6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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