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泉营商办〔2020〕2号)部署,区营商办将在今年开展“ 营商环境攻坚提质行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将《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任任务分解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提升营商环境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事项名称 |
目标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一、开办 企业 |
1.压缩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实现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2个(企业设立登记、初次申领发票),时限减少至2.5个工作日。 |
已完成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税务局 |
2.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新设企业简版公司章程范本,试行经营范围现场规范制,持续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设立登记便利化水平。 |
已完成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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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代办服务”。行政服务大厅完善开办企业综合窗口设置,实行“一窗受理”,做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部门审核。提供开办企业咨询、导办、代办全程服务。 |
已完成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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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续优化公章刻制免费政策,实施企业设立与公章刻制合并办理。 |
12月底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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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推开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工作,实现个体户办照“不见面”、“全天候”、“无纸化”。 |
10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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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医社保综合服务专窗,满足企业需求。 |
12月底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民生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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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 建筑许可 |
7.压缩工程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间。房屋市政政府投资项目减至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减至70个工作日内,小型投资项目减至50个工作日内,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减至90个工作日内。 |
12月底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规划与交通运输局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
8.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快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落实。探索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范围。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在小型仓储工业项目、改造项目等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中探索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 |
12月底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规划与交通运输局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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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精简审批事项。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简易验收、限时办结”。优化供排水报装环节,将供排水报装服务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
12月底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规划与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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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 建筑许可 |
10.开展电子辅助审批。探索开展电子辅助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智能化辅助审批。全面推广代办制,推动从审批向服务转变。 |
12月底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各有关部门 |
11.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电子档案制度。持续完善审批平台功能,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电子档案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功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
12月底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局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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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完善区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建设,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完成项目后的评价管理,实行中介服务机构事项得分与摇号中标概率相挂钩,增加得分高、服务好的中介机构摇中概率,降低得分低、服务差的中介机构中标概率及对服务极差的中介机构进行屏蔽。激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 |
已完成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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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得 电力 |
13.简化环节、压缩时间。全面优化电力公司内部流程,做到160千瓦以下低压用户办电2个环节13个工作日内完成,10千伏及以下高压单电源用户办电4个环节30个工作日、双电源40个工作日内完成。 |
12月底 |
国网惠安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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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优化办电服务。大力推广“网上国网”线上办电,推动供电企业务系统与政务平台融合,实现身份识别、证照信息共享、政务与办电业务协同。 |
12月底 |
国网惠安供电公司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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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行承诺“备案制”。低压小微企业办电涉及的电力施工占掘路审批实施“备案制”,先施工再备案。进一步压缩低压供电项目占掘路审批时限至10个工作日,具备条件的当场核发许可。 |
12月底 |
国网惠安供电公司 |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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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探索电力保险服务。本着“自愿选择”原则,为企业产权范围内、企业自身责任引发的配电及用电事故提供保险服务。 |
12月底 |
国网惠安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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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降低用电成本。针对高耗能企业客户,提供用能分析诊断服务,指导企业合理调整生产计划,享受谷时段优惠电价,降本增效。 |
12月底 |
国网惠安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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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提高电力供应可靠性。开展客户测安全评价,确保企业安全可靠用电。针对计划停电、故障临时停电等情况下急需用电的企业,提供应急发电机组租赁服务。 |
12月底 |
国网惠安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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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得 用水用气 |
19.简化环节、压缩时间。整合优化用水、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形成水、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获得用水2个环节9个工作日完成,获得用气2个环节8个工作日完成。 |
12月底 |
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区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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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降低用气成本。根据福建天然气购气成本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门站气价。加强成本监审和气价监管,合理确定城市燃气公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降低中间环节费用,支持城市供气企业与用气大户,基于当前国际油价形势,联合上游资源方争取更低价格以支持企业的生产。 |
12月底 |
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区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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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规范服务标准,资费透明公开。推进水、气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公开透明,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允许有资质的企业承揽水气报装工程业务。 |
12月底 |
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区燃气有限公司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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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降低获得用水用气成本。根据福建天然气购气成本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门站气价。继续实行分类差别气价政策,保持城市门站价格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
持续推进 |
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区燃气有限公司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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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登记 财产 |
23.压缩登记手续和时间。优化提升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分类审核、并联审批、集成服务”模式,不动产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 |
12月底 |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税务局 |
五、登记 财产 |
24.探索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区,对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事项设立绿色通道,实现一窗通办,资料齐全后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推进企业厂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 |
12月底 |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区税务局、国网惠安供电公司、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区燃气有限公司 |
25.优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推进银行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深度融合和信息共享,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商业银行网点,实现群众在银行窗口即可办理不动产抵押、抵押预告、注销和信息查询等相关业务。 |
12月底 |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
驻区各金额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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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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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压缩企业办税时间,纳税人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30小时以内。 |
持续推进 |
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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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提升纳税便利化。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实现90%常办业务“自助办”,90%以上主要办税事项提供网上办,简易涉税业务随时随地“掌上办”。探索试点“一键申报”,以一手房为先行先试内容,进而推广至所有税种。 |
12月底 |
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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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优化报税后流程指数。进一步抓好税务总局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的落实。优化发票领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需求,简化增值税发票“增版”手续。 |
持续推进 |
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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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减税。大力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和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普惠性减免政策。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好财税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减税政策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加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医疗、卫生、物流、快递、环卫行业保障疫情防控的企业,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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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降费。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减免政策。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征。将我市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至4.35%,其中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至4%,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至0.3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按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自202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对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行业企业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继续对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暂停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12月底 |
区税务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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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跨境贸易 |
31.复制推广市场采购试点。积极跟踪全省市场采购最新改革成果,将可复制的市场采购改革创新试点经验进行整合予以推广。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各有关单位 |
八、办理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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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提升审判效率。全面推进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拓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
持续推进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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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提升破产法律框架质量。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快速推动“执转破”工作程序,促进有价值危困企业再生、“僵尸企业”有序退出,维护破产企业合法权益。 |
持续推进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惠安县中心支行、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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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获得 信贷 |
34.加大银行机构融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重点做好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融资服务,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注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审核,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大力推广应收账款、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等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惠安县银保监组等单位 |
35.提升信用贷款比例。大力推广“信易贷”“税易贷”“快服贷”等产品和模式,引导企业获取信用贷款支持,让信用好的企业守信有价。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惠安县银保监组 |
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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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提高融资便利。宣传区级政策《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把握上市机遇,做大做强。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
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惠安县银保监组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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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保护 中小投资者 |
37.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 |
持续推进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科技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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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降低行使权利成本。支持成立股东协会、中小股东保护协会,引导中小投资者通过相关保护机构充分、高效、低成本地行使权利,保护股东不受董事会过度控制和利益侵占。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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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畅通维权救济渠道。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提请的诉讼案件,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协助中小股东处理股权纠纷、商事纠纷等。 |
持续推进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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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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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完善由法院与司法行政机构、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提高商事纠纷处理效率。搭建两岸经贸合作争端友好解决的服务平台。 |
持续推进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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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便利诉讼。健全完善泉州法院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探索推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沟通、网上开庭、网上查询、网上辅助一体化机制,方便企业、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立案、提交诉讼材料、参与诉讼活动,缩短办案周期。 |
持续推进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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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
42.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严重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用工。 |
持续推进 |
区民生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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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支持企业保障用工。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围绕企业创业全过程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 |
持续推进 |
区民生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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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企业迁移及注销 |
44.优化企业跨区迁移服务。支持企业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符合产业地图、拓展发展空间、适应行政管理的合理迁移行为。建立推动企业跨区迁移便利化的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办理跨区迁移的材料清单、流程时限、职责部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迁移企业办理迁移手续,不得对企业正常迁移限制门槛。 |
持续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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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压缩注销时间。进一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扩大到未实质性开展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将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努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 |
12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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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完善企业注销网上专区功能,提供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商务、社保等多部门注销业务的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面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 |
持续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税务局、民生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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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政府采购 |
47.强化电子采购平台使用。强化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作为统一业务平台的支撑作用,年底前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办理率80%以上。建立健全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融合,加强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的应用,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广并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的使用范围。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 |
各有关单位 |
48.提高采购流程的规范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梳理细化采购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予以固化引导,提高采购流程的标准化,规范采购行为。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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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加强市场主体保护。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将企业所有制形式、注册地、注册资本金、成立年限、在本地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等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要求或加分条件,不得提出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资质、技术或业绩要求。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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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加大采购合同公开力度。建立健全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管理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内容外,政府采购合同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提升采购结果的透明度。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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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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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完善互联网+招标。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全面推进“电子保函”,推广实施“异地评标”,实行网上投标、网上签到、不见面开标、电子化评标等,实现“不见面招投标”。 |
12月底前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
52.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整治。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不得将企业所有制形式、注册地、注册资本金、成立年限、在本地登记或设立分支机构等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要求或加分条件,不得提出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资质、技术或业绩要求。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
12月底前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各有关单位、各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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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政务服务 |
53.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加快政务中心优化整合、转型升级,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强化线上办理后台支撑能力,推动更多政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快“一窗通办”“自助快办”“靠前联办”“无偿代办”“预约办理”,推动全程网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 |
持续推进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各有关单位 |
54.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坚持“网上办是原则、网下办是例外”,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年底前“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65%。指导企业群众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政省心”微信公众号等在线申报,查阅办事指南,制作电子申报材料,上传提交电子材料,自行下载办理结果。开通申请材料网上传输功能,鼓励申请人通过网络上传电子材料;对于容量较大的电子材料,鼓励压减容量,提取审批所需关键要素;对于网络传输有困难的,开通EMS上门取件邮递申请材料和电子材料。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办件,应在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方面适当倾斜。 |
已完成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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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结的前置必要环节,重点推进身份证、户口簿、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社保卡、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健康卡、毕业证等重点高频电子证照生成,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变更、同步废止。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大幅减少纸质材料应用。年底前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配合市级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行电子证照社会公示、亮证扫码、授权用证等应用模式。 |
已完成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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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推行“一件事”套餐服务。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等事项,全面梳理“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涉及的多部门联办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制定业务协同标准,构建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线上集成套餐式服务,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力争2020年年底前至少完成10件,并公布一批“一件事”集成套餐式政务服务事项。 |
持续推进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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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探索逐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范围,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
12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科技经济发展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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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特别是群众和企业办事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探索实行按比例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减少核查工作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推动告知承诺制纳入政务服务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持续推进 |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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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和业务协同。配合市数字办实现与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公积金、纳税、用水用电等核心高频数据实时借口调用,配合市数字办加快改造各部门已建业务信息系统,配合市级进一步开放信息系统对接接口、提供数据共享方案或系统集成方案,向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办件数据和提供窗口业务协同服务。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区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国网惠安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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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政务服务 |
6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明确责任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用好评价结果,不断健全“好差评”制度,实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端、自助端等)全面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由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倒逼政府部门优化服务。 |
持续推进 |
区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经济发展局、效能办 |
各有关单位 |
十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6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加强网络商标侵权假冒查处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增加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非讼纠纷解决机构数量。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行为,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信用监管。进一步细化版权等侵权判断、鉴定和认定等相关标准,加大对相关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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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和仲裁工作,加强司法诉讼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 |
持续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驻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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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市场监管 |
63.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持续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有关单位 |
64.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落实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领域监管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 |
持续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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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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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以国家相关部委签署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等为依据,加快构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失信成本偏低、失信行为反复出现的问题。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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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包容普惠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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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营造积极的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25家、研发经费支出增长20%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5%。配合市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改革试点。跟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及应用,深化“泉企上云”工程,推广企业“上云上平台”。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各有关单位 |
68.强化人才引进和服务。深入实施人才“港湾计划”,扩大高层次人才企业自主认定试点,新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本科人才1万人以上,新认定技能人才3.5万人以上。完善以人才驿站建设为重点的集约式人才服务体系,落实人才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住房保障、居留出入境等相关政策,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抓好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工作。 |
持续推进 |
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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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年底前全市普惠率达到85%。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
持续推进 |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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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大力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提高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电子健康卡“多码融合”。 |
持续推进 |
区民生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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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提高交通设施支撑能力。2020年,我区拟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9.079公里。提高公共交通便捷度,全区年内计划新增公交线路3条,新购置公交车辆15部。 |
持续推进 |
区规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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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包容普惠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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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提升空气质量指数。全面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坚持O3和PM2.5协同控制,深入实施“散乱污”清理整治、VOCs专项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热点智能监管网格试点工作,深化生态云平台应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遏制O3污染,提高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
持续推进 |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城市管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城建、水务、市政公司 |
二十、政策落实 |
73.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将《条例》列入2020年普法宣传内容,开展《条例》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全面清理与《条例》不符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坚持问题协调机制,多渠道广泛收集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推动解决。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法制办、审计局 |
各有关单位 |
74.完善涉企政策制定调整机制。研究制定我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具体方法,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等规范性要求。建立我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适时开展由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咨询和评估活动。充分利用民营企业诉求受理服务窗口和民营企业服务热线,健全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路径。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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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民营经济开放。加大民用机场、增量配电和售电等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和歧视民间资本行为。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各地不得要求跨区域承揽业务的省内企业在当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持续推进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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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实施细则,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要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
持续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综治工作办公室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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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推广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优化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机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各部门惠企政策要在出台或更新后同步推出简本、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并在15天内汇总至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及时宣传解读。 |
12月底 |
区纪工委监工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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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抓好本辖区内相关事项落实工作。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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