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财指〔2021〕60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
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张坂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其中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张坂镇浮山村)20万元,支持驻村干部领队(党群工作部)1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详见附件1),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请张坂镇于9月30日前将省派第一书记村浮山村2021年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计划报备区党工委振兴办,并推进项目实施。同时,请张坂镇、区党群工作部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 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 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
分配要素 |
补助资金 (万元) |
备注 |
张坂镇浮山村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 |
20 |
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 |
区党群工作部 |
支持派驻村干部领队 |
10 |
|
合计 |
30 |
|
附件2
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
指导性任务 |
张坂镇浮山村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
区党群工作部 |
支持派驻村干部领队 |
附件3
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绩效指标 |
项目单位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目标值 |
张坂镇 浮山村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2021年度省派第一书记村数 |
用于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
1个村 |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到位率 |
资金拨付进度 |
100% |
|||
区党群工作部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情况 |
≥95%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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