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20〕31号)及我区《关于建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21〕194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村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决定建立洛阳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协调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解决我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问题对策,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研究相关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协调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构
联席协调会议由洛阳镇人民政府牵头,镇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村建办、执法中队、林业站、财政所、环保办、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
(一)成员名单
召集人:邱尚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成 员:王劲松(镇三级主任科员)
吴亮亮(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陈平浪(镇综合执法大队主任)
吴银泷(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二)联络员名单
林志荣(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蔡宗林(镇村建办主任)
郑钦池(镇执法中队队长)
郑云英(镇财政所所长)
温长新(镇林业站站长)
何细萍(镇宣传办干部)
王瑜倩(镇水利站干部)
曾慧榕(镇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工作人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联系协调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荣南同志兼任。若成员及联络员有变动,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三、其他事项
鉴于我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实际,请各行政村要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在村级组织负责人中明确1人兼任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协助开展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和建房管理。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洛阳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