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30 17:08:00

 

 

 

 

 

 

 

                         张政〔202126                      

 

 

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五一

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

 

各村委会:

2021年以来,气候持续干燥,当前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特别是清明节逼近,群众祭祖扫墓活动增多,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致使火险等级居高,森林火灾正处于高发时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整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各个环节。各村要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日常防火巡护、林区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要对林区周边的农事用火安全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农田、农事用火安全作业;各村要教育引导村民文明祭祀,做好火源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寺庙、墓区、祠堂、骨灰堂周边的火灾隐患,对祭祀殡葬用火,采取提前报备和全程跟踪方式。各村要马上行动起来,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议,村主干要亲自部署,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责有人担。要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形成村主干包村、护林员包山头的网格化管理制度,促进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各村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支持志愿者和相关组织参与宣传活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要大力推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普及科学防火、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常识,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防火宣传,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防火警示宣传牌,每个村至少悬挂3条宣传标语;村村响喇叭即日起开始要响起来,抖音刷不停、微信群发不停。辖区内有学校要开展文明祭扫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如制作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森林防火小课堂等。

三、开展隐患排查,强化火源管控

针对当前高火险天气,我区已发布禁火通告,3月18日至4月15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务必强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一要突出重点。在重点人群管理上,要加强对老、少、痴、聋、哑等特殊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对特殊人员的监督责任悬空而发生人为火患。在重点地段防控上,要将易燃易爆仓库、骨灰堂、寺庙、林边田沿等,作为火险重点防控部位来抓,组织力量及时清除其周围林缘地带的林下可燃物,阻断森林火灾扩大蔓延途径。特别再强调,各村一定要做好林缘田边和骨灰堂周边可燃物的清理工作,至少要清理出20米的防火隔离带,此项工作务必在清明节前落实到位。二要落实整改。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即知即改,形成闭环管理。三要强化管控。加强祭祀用火管理,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点,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禁止烟花爆竹、纸钱、火种进山入林。动员老人协会、退休干部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设卡劝导,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扫。强化巡山护林主体责任,督促护林员全员上山巡山护林,并开启护林员智能定位系统,调度、监督护林员巡山护林,确保信息畅通。

四、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和备勤。清明节前,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队伍作战能力。所有扑火队伍在清明节期间要集结待命,整装待发,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二是强化应急物质储备。要清点防火物资储备,及时补足配齐,并加强日常保养、检修,风力灭火机要加满油,电动水枪要充好电,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拿的出、用得上。三是强化值班应急处置。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调度处置火情。要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做到不瞒报、漏报、迟报。清明节期间,各村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值守,同时增加值班值守力量。四是强化科学处置火情。一旦出现火情,各村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指挥,调足兵力实施重兵打小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组织灭火,严禁老人、妇女、未成年人上山打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

镇防火办将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研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野外火源管理松懈,火灾多发高发的行政村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野外用火导致森林火灾、酿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纵火的,从快从严处理。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张坂镇党政办公室                        20213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