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救援】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坂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2 17:07:00

 

 

 

 

 

 

 

                    张政〔202125                      

 

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坂镇防汛

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有序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镇、村及各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充分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全镇各个角落的受灾损失。现将2021年修订后的《张坂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存在问题或有更好可操作办法、意见,请及时反馈给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张坂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规范我镇防御洪水台风工作,促进防御洪水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提高防御洪水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水台风灾害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张坂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属地管理为主,张坂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洪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组织镇村两级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全力应对。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5、工作重点

① 汛期台风和热带风暴活动频繁,各村各单位应以预防为主,积极、主动、超前地做好防台风、暴雨、雷电等各项准备工作。

② 对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要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加大防御力度。加强对有地质灾害存在的危险点,特别是危房、旧房和易滑坡民房进行普查和监测,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加大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积极防灾和主动避灾的意识。并制定相应预案。

③ 汛期,各村各单位要按分级管理、分片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矿山石窟、企业、在建工程、险坡险段、水闸以及堤防、水库、溪流、山围塘等水利设施的巡查,以及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尽最大努力排除险情和隐患。

④ 台风暴雨来临时,及时做好危险地段、危险场所及危房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沿海渔村应及时通知渔船及养殖户,确保船入港,人上岸。

⑤ 汛期阶段,各村、各单位、各抢险队伍人员应在岗在位,各项抢险物资要充分储备,要确保交通通信的安全畅通,做到万无一失,随时做好抢险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⑥ 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6、辖区防汛基本情况

张坂镇辖31个行政村,220个村民小组,人口约7.9万人。全镇总面积79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24.6公里,耕地面积1.13万多亩。辖区内有小(一)型水库2座:即美峰水库和东楼水库、小(二型)水库3座:即西山塘水库、下埔塘水库、锦溪水库。中型水闸2座:即七一排洪闸和五孔闸。镇管山围塘13座。有埔塘溪、东楼溪、门头溪、后溪等4大溪流及山美干渠排洪渠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张坂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

(二)镇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

2、在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3、组织召开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根据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

4、动员全镇人民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三)镇防汛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公室、防汛办:负责组织召开防汛抗旱会议,汛期值班督查,发送通知、指示。及时向社会通告汛情旱情信息,传达区党工委、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紧急批示、指令。

2、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协助开展全镇防汛抗旱的检查、监督、协调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及时传达汛情、旱情以及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锦溪水库、辖区溪流、渠道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及时指导相关村做好水毁修复工作。

3、武装部:组建防汛抗旱抢救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工作。

4、财政所:检查监督防汛抗旱经费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防汛抗旱经费、救灾款项等有关问题。

5、国土所:防汛期间,要密切跟踪山地灾害易发生地区的动态,督促检查各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实;组织人员定期定时进行地质灾害检查,做好危、旧民房等重点部位的滥测、预防和排险、避险工作。

6、民政办:及时统计和上报灾情,负责救灾和安置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7、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企业防汛安全进行检查、整改。

8、张坂派出所:负责治安保卫及巡逻工作。

9、镇卫计办:负责抢救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10、供电所:发挥专业管理和职能作用,定期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保障电力线路安全,一旦发生灾情,应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参与抢险,对电力线路进行维护或切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11、邮政分局、电信分局:协调解决重大灾情的通讯联络等问题。

12、供销社、粮站等部门:储备、供应防汛物资,做好保障。

13、各中小学:负责师生的安全,在台风、暴雨等重大汛期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该停课的要停课,该护送的要护送,做到万无一失。

14、“七一”围垦管理站:负责七一海堤及排洪水闸日常管理工作,汛期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潮情、汛情、海堤固防、排洪设施险情,台风暴雨期间应组织垦区养殖户安全撤离。

15、美峰水库等各辖区内水库管理站:负责水库日常管理工作。汛期应做好水位控制,密切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做到防汛抗旱两不误。

16、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点及内涝灾害点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本村防台风工作,组织本村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及时掌握本村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汛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专职防汛联络人,负责与镇防汛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认真落实镇防汛办防台风工作部署。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和预警信息

及时把上级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等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2、预警准备

各村及防汛成员单位应修订完善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预防工作

镇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台风组织、工程、预案、物资各项保障准备工作。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限期处理或整改所存在的问题。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备案。建立日常水库、堤防、闸坝的巡查制度,在防台风期间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督促落实台风影响期间的转移、巡查工作。

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汛期应做好24小时值班,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并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潮情、工情、灾情。

四、应急响应工作

按洪水及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影响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并根据区防指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一)Ⅳ级应急响应

七一水闸及海堤出现险情;水库、山围塘出现险情。上级通报台风编号。

1、镇防汛领导小组进行防暴雨、台风工作部署,各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潮情、以及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并向区防汛办通报防汛情况。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和领导指示

2、各防汛成员单位启动防暴雨、防台风预案,开展各项防抗准备工作。做好水库、河道预泄工作,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防潮堤等进行抢护和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二)Ⅲ级应急响应

七一水闸及海堤出现重大险情;水库、山围塘出现重大险情。台风可能影响我区,区防汛办部署防抗台风。

1、镇防汛领导小组进行防暴雨、台风工作部署,各单位24小时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潮情、以及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并向区防汛办通报防汛情况。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和领导指示。

2、各防汛成员单位启动防暴雨、防台风预案,开展各项防抗相关工作。

3、及时转移低洼地、危房、临时工房、矿区,船舶及沿海作业人员。

4、部署抢险救灾,积极应对台风。

(三)Ⅱ级应急响应

七一水闸及海堤出现决口;水库、山围塘出现溢洪,下游受淹。

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

1、防洪响应

①镇防汛领导小组向区防汛办通报险情,争取区防汛办支持。

②镇防汛指挥部下达指令:镇村两级抢险队伍队投入抢险救灾。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所在地。

2、防台风响应

各防汛成员单位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投入防御台风工作,落实防御台风各项措施,做好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及时将防台风情况上报区防汛办。

(四)Ⅰ级应急响应

水库、山围塘出现决口。预计未来24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风力10级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市。

1、防洪响应

①镇防汛领导小组向区防汛办汇报险情,要求区防汛办支持。

②镇防汛指挥部下达指令:镇村两级抢险队伍队投入抢险救灾,并通知下游群众转移。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所在地。

2、防台风响应

各防汛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力量,掌握实时风情、水情、工情、灾情、险情,落实防御台风各项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及时将防台风情况上报区防汛办。

①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②做好重点险堤、险库的巡查防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③停止在建工程施工,撤离建筑施工人员。做好抢险救灾通行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畅通。

④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五)应急响应结束

市气象局发布降雨过程结束或台风警报解除。

镇防汛指挥部及时把信息解除通知各防汛成员单位,各防汛成员单位应及时上报受灾损失情况,总结台风防御工作经验训,采取措施恢复生产。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镇、村两抢险救灾队伍

1、镇抢险突击队由镇机关应急分队、执法中队60人组成。由副镇长李志清负责指挥。

2、沿海、水库、山围塘及沿溪各村组织抢险突击队,具体人数安排如下:

①沿海渔村:浮山村50人,玉前、前见、前头、玉山、玉霞等村各30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负责召集指挥。

②小型水库及山围塘下游沿溪各村:塘园、霞美、玉塘、玉园、玉田、群力、张坂、后边、村下、下宫、山内、莲新、后蔡、苏坑、上仑、门头等村各30人,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负责召集指挥。

(二)后勤保障组成

1、后勤支持:由镇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卫生院、玉埕医院、邮政、电信所、机关食堂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骆舒(镇党委秘书)负责召集并组织指挥。

2、治安保障:由张坂派出所负责治安,保证社会安定稳定。

3、物资保障:由张坂供销社储备防汛编织袋10000件。镇防汛办储备沙铲50支,锄头30支。

(三)开展防汛演练

每年在汛期前做好防汛预案及抢险应急队伍的演练,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做到防范有备。

(四)做好督查工作

由镇纪委负责督查,对在抗洪救灾中擅自离开岗位,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灾后工作

1、灾后救灾工作。洪水、台风灾害发生后,各防汛成员单位应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生产问题。

2、补充抢险物资。镇供销社要做好物资的管理和补充工作,确保在关键时刻能正常发挥作用。

3、总结评估。对防洪防台风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受灾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上报区管委会。

七、附则

本预案由张坂镇防汛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张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张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长:李红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李志清    镇副镇长

   长:张灿强    镇人大主席

陈国强    镇二级主任科员

苏少辉    镇二级主任科员

庄智霞    镇党委副书记、镇三级主任科员

吴泽容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政法委员

项学庆    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王劲松    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秘书

王振洪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庄小平    镇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连庆堂    镇科技副镇长

蔡金泼    镇司法所所长

何东阳    张坂派出所所长

     员:黄杰鸿    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洋佳    镇党政办副主任

黄晓明    镇财政所副所长

洪耿杰    镇综治办副主任

王梅真    镇卫计办主任

张小强    镇民政办主任

杨强周    镇国土所所长

     镇文体中心宣传干事  

陈耀思聪  镇行政执法队指导员

各村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清兼任,成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美峰水库管理站、东楼水库管理站等抽调人员组成。

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党政领导

张坂镇党政办公室                       20213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