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村两级林长名单
发布时间:
2021-12-14 09:31:00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委办[2021] 55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设立百崎回族乡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百崎回族乡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陈世勇同志担任,现将乡、村两级林长及责任区域(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
附件:百崎回族乡乡、村两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中共百崎回族乡委员会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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