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防寒保暖和救助工作,现下达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万元(详见附件)。
一、此次下达资金应与各乡镇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和困难群众过冬御寒等基本生活困难。
二、各乡镇要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
办法》(闽财社〔2017〕60号)精神,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坚持实施社会化发放的方式,保障重点,不搞平均分配,按照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确保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实实在在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
各乡镇下达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请于2020年12月31日汇总上报区民生保障局。区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将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林子榕 联系电话:27398827 电子邮箱:tsminzheng@163.com。
附件:2020年度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民生保障局 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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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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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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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
金额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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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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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镇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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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坂镇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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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崎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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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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