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区依法治区办、区党群工作部、区综治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12·4”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和总结,请于12月14日前报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司法科。
泉州台商投资区依法治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综治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推动全区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制定2020年我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全区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台商区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四、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取得的重大进展、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深入学习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四)大力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七五”普法成果。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根据中央、省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实际,宣传周期间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一)主场活动
12月4日在海丝艺术公园,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暨2020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办、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
(二)主题日活动
根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2020年“宪法宣传周”设立如下专题,由牵头单位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原则上按上级规定的日期举办,也可商请区综治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整。
1.宪法进企业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邀请法律专家走进派顿创业园,为园区内企业宣讲宪法、民法典等,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企业职工的宪法意识。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财政局、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驻区检察室
2.宪法进乡村
基本要求:针对村民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通过“有声海报”形式,将法治知识传播到基层单位和村民身边,随看随听随学,实现“人在哪里,宣传阵地就在哪里”。
牵头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民生保障局、综治工作办公室
3.宪法进机关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场以上党员、干部、职工等群体参观学习区法治教育馆等法治阵地活动(见附件)。
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
4.宪法进校园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各中小学生参观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各中小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牵头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团工委、驻区检察室、综治工作办公室
5.宪法进军营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军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牵头单位:区民生保障局、综治工作办公室
6.宪法进网络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微信朋友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学宪法的良好氛围。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
(三)其他活动安排
1.开展一场“与梦对话,与法同行”成人仪式教育活动。12月4日,在泉州第十七中学开展“与梦对话,与法同行”成人仪式教育活动,让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植入学生的心坎,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
牵头单位:区团工委、教育文体旅游局、综治工作办公室、城市管理分局
2.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12月4日,在张坂中学举办一场民法典文艺演出活动;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进基层宣传民法典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群众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张坂镇、综治工作办公、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教育文体旅游局
3.组织收听收看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中央电视台12月4日晚在CCTV1套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
牵头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
六、宣传报道
(一)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将依托“平安台商区”“台商区掌上12348”等微信公众号,开展以以案释法、免费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媒体法雨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自有的官方新媒体要积极参与到“新媒体法雨行动”中来,单位网站要做好宪法专题建设,鼓励引导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在线学习宪法知识。
(二)新闻媒体加强法治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要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三)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司法机关、执法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本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对典型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四)利用各地各部门的自有宣传阵地营造氛围。要在自有的宣传阵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服务窗口等在公众场所播放宪法宣传图片、标语、短视频等,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形成宪法宣传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民,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注重协同协作,落实普法责任。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三)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应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应及时上传到百千万平台(网址:http://sfj.homlin.com/admin/,账号:tsq,密码:1),简报请及时向“平安台商区”微信公众号投稿(邮箱:Z66136613@163.com )。各乡镇各部门“12·4”宪法宣传周工作总结,请于12月14日前报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司法科。
联系人:张永富
联系电话:0595-27396615,
邮箱:Z661366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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