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实施细则 推动提质增效
台商区河长制河流综合考评第4次调整优化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枫 通讯员仇梅婷)《泉州台商投资区河长制河流综合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于2017年9月起实施,根据工作重点、难点发生变化,考评办法也与时俱进。近日,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获悉,《考评办法》进行第4次调整优化,通过更精细、更具针对性的考评内容,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据台商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改,考评范围继续扩大,《考评办法》考评对象分为四类:河湖长制河湖、水库山塘、入海沟渠、河道专管员,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水库山塘、入海沟渠的考评,基本实现全区水流域考评全覆盖。
奖惩力度再加大,《考评办法》通过排名和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提高积极性,认真履职尽责。同时,加大末位倒排问责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水流域综合考评奖补资金将按季度、年度下达各乡镇,用于河道专管员、河湖保洁、河湖治理工程、入河入海沟渠治理等加强水资源保护、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的相关支出。其中,河湖综合考评:每季度排名前3的河道,每条河道予以一次性补助2万元。年度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河道,下个年度实施的河道相关整治工程项目,区级补助比例提高20%。各乡镇当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排名1—4名的,区级河道保洁补助资金依次按130%、120%、110%、100%奖补。每季度排名后3位的河道,在年度考核中扣分,连续2个季度排名后3位且排名无上升的河湖,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水库山塘考评:年度综合排名前2名的水库,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度综合排名前10名的山塘,分档一次性奖励1万—3万元。入海沟渠考评:每季度排名前2名的乡镇分别奖励1万—2万元。河道专管员考评:增加季度、年度考评奖励资金,并加强与所巡查河道考评情况的关联性。
考评标准再细化。《考评办法》明确了四类考评对象的考核项目和评分内容,并进一步细化了已有的考评机制,为河湖及入海沟渠水质、信息化系统使用、水库山塘管理、信息工作等增加了新的计算规则,给出了更详细的标准。
考评项目再优化。为确保河湖长制、水库山塘、入海沟渠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以考评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提升,《考评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多项考评细则。例如对水质的要求提高了,水质评分项分值由原来的5分提高到了15分,并按水质类别和监测因子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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