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3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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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属来源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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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春娥 |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康泰街8号湖滨花园西区4栋1802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闽(2025)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权第0011368号 |
70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刘开法;继承人:杨爱珍、刘春娥、刘海龙、刘云龙)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1日至 2026年03月09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区产权登记窗口:小蔡,0595-27554321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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