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权属来源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骆大强、骆聪强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新槐18号 |
惠集建(94)字第100781号 |
110.7㎡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骆庭川;继承人:蔡兰、骆生法、骆娥仔、骆大强、骆聪强、骆巧香、骆巧程、孙加亮、孙苗云) |
2 |
骆国山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新槐375号 |
惠集建(95)字第101705号 |
200.1㎡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骆晏枝;继承人:林素华、骆国山、骆爱珍、骆爱玲、骆细玲、骆能坚、骆丽丽、骆丽香)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07日至 2025年04月25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小蔡,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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