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备注 |
1 |
黄丽花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前见村前见621号 |
宅基地使用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 |
土地使用面积:168.8㎡、房屋建筑面积:354.65㎡ |
根据泉台管建【2023】6号的指导意见,本宗地于1985年2月建成,属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至今未改建、扩建的,可办理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确权。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01日至 2025年04月22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汪,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