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权属来源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谢卫民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仑山村上仑338号 |
惠安县基地动用什地草契纸申请书惠政契税字81NO.023131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契纸 惠政契字NO.017005号 |
76.00㎡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黄秀宽;继承人:谢良德、谢昆聪、谢卫东、谢卫国、谢卫民) |
2 |
谢坤法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前村井下21号 |
惠集建(94)字第101008号 |
182.4㎡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谢清江、洪青龙;继承人:谢坤法、谢金枝、谢艺枝)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6日至 2025年04月16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小郭,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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