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备注 |
1 |
苏锡明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仑村上仑21号 |
宅基地使用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 |
土地使用面积:93.25㎡ |
属于2015年5月1日上仑村新农村建设成片改造项目,权属来源:惠集建(93)第102693号、石结构危房成片改造安置补偿协议书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石结构房屋改造申请审批表(成片) |
2 |
苏泽强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仑村上仑21-1号 |
宅基地使用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 |
土地使用面积:120㎡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1日至 2025年04月11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汪,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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