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泉等2人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时间:2024-12-19 16:52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1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坐落

权属来源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以泉

宅基地使用权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堂头村后宅233号 

惠安县基建动用耕地草契纸申请书No008374、惠政契字No014841

146.70㎡

宅基地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刘贤顺;继承人:黄秀凤、刘丽珍、刘培珍、刘以泉、刘明珍、刘明霞)

2

郭炳森

宅基地使用权

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白奇村白奇581号

惠集建(92)字第183479号

242.5㎡

宅基地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骆爱华;继承人:郭文明、郭炳森、郭淑玲)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至 20250109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小,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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