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权属来源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黄志清、黄志福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前福184号 |
惠集建(96)字第101691号 |
243.70㎡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黄汉宗;继承人:苏淑珍、黄志芳、黄志清、黄志福) |
2 |
张冰波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群力村杏坑13-3号 |
惠集用(99)字第100951号 |
120㎡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张运福;继承人:张淑英、张荣生、张冰波、张冰梅、张宁波)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1日至 2024年11月29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小汪,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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