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6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面积(公顷) |
备注 |
1 |
百崎乡白奇村农民集体 |
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白奇村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51.3172 |
|
2 |
百崎乡白奇村农民集体 |
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白奇村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62.0756 |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19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产权登记窗口。
4.宗地位置详见宗地图。
联系电话:区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小汪,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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