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时间:2023-01-06 11:55 浏览量: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坐落

权属来源

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杨振聪

宅基地使用权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屿头村永宁路42号

惠安县基建动用耕地草契纸申请书N0.035535、建筑用地许可证No.002857号

208.10

宅基地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张兔;继承人:杨振聪

2

杨振聪

宅基地使用权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屿头村杏花巷8号

惠安县基建动用耕地草契纸申请书N0.011533、惠安县人民政府(建筑)契纸惠政契字N0.008332

50

宅基地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张兔;继承人:杨振聪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316日至 202321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1月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