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文聪等2人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时间:2022-11-2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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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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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权属来源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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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文聪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群贤村社内118号 |
惠集建(92)字第101174号 |
204.30㎡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庄鹏宗;继承人:黄如琴、庄杰聪、庄文聪、庄月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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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骆志顺 |
宅基地使用权 |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山村烧灰22号 |
惠集用(2000)字第100256号 |
120㎡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骆良基;继承人:谢素珠,骆志忠,骆志顺,骆培芬,骆培霞)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5日至 2022年 12月16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郭,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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