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 3月2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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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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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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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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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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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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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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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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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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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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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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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镇琅山村小墌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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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地基建申请书NO.008941/契纸惠政契字NO.01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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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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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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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郑达远;继承人:江碧珠、郑维谦、郑双仪、郑双霞、郑维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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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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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维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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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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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镇琅山村小墌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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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地基建申请书NO.008941/契纸惠政契字NO.01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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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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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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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郑达远;继承人:江碧珠、郑维谦、郑双仪、郑双霞、郑维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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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1年 2月26日至 2021年 3月22 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蔡,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