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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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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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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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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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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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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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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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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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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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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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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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东园村新街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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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集建(96)字第112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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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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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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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陈德忠;继承人:谢碧莲、陈永祥、陈惠霞、陈庆祥、陈永民、骆云影、陈惠丽、陈梓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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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9日至 2021年2月25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康,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