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3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陈彬辉 |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张坂镇玉霞村 |
惠集建(94)字第100365号 |
75.3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骆莲秀;继承人:陈锦福、骆明华、陈灿辉、陈彬辉、陈丽芬、骆小华、陈幼萍、陈幼兰) |
2 |
陈灿辉 |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张坂镇玉霞村 |
惠集建(94)字第100365号 |
75.3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骆莲秀;继承人:陈锦福、骆明华、陈灿辉、陈彬辉、陈丽芬、骆小华、陈幼萍、陈幼兰) |
3 |
骆小华 |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张坂镇玉霞村 |
惠集建(94)字第100365号 |
75.3 |
宅基地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骆莲秀;继承人:陈锦福、骆明华、陈灿辉、陈彬辉、陈丽芬、骆小华、陈幼萍、陈幼兰)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0年2月21日至 2020年3月16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小林,0595-27399935
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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