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银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2019-07-11 11:48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惠安县银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土地坐落于张坂镇下宫村,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惠国用(2006)出字第100038号,因保管不慎,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惠安县银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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