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
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8)要求,现将《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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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工作建议和措施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
各责任单位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加大各行业最新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各项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就业的新举措,加快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公开和解读 网站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帮扶政策栏目,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及解读。在互动交流,智能回答平台植入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更好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
2022年12月31日 |
2.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各责任单位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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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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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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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5.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完善统一政策库。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 |
区税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加大最新减税降税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力度、优化政策宣传辅导方式,加快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速度。 各相关单位在管委会网站专题专栏中减税降费栏目上传发布相关政策及解读。 |
2022年12月31日 |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6.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做好和扩大有效投资相关的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开。 区管委办公室在管委会网站专题专栏开设扩大有效投资栏目,各相关单位上传发布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
2022年12月31日 |
7.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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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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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9.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
区民生保障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持续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专栏,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 在区管委会网站专题专栏中疫情防控栏目持续公开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等权威信息,并加大对疫情政策的解读力度,各单位如发生疫情应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 |
2022年12月31日 |
10.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
区民生保障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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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
区民生保障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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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12.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 |
区民生保障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做好对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相关群体就业招聘,创业活动信息的发布,推进相关政策发布,最大程度利企惠民。 在区管委会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稳岗就业栏目下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人群就业招聘、就业活动信息及最新政策 |
2022年12月31日 |
13.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
区民生保障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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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
区民生保障局 |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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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15.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
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各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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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按照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企业群众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管委会办公室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在“企事业单位”相关专栏下,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主体清单和具体工作措施。管委会办公室在要“互动平台”等相关栏目设置投诉箱或者意见箱。 |
2022年12月31日 |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16.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3年1月上旬,区直各部门要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
区社会治理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
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区直各部门在“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历史文本收录,规范网络文本格式,并提供数据下载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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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逐步探索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
区社会治理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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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18.加强统筹,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同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
各责任单位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
按工作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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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19.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
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立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 在“互动交流”功能板块或“政策解读”栏目下开设政策问答栏目,以问答式梳理公开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政策及解读,为搭建省级政策问答平台(知识库)提供数据支撑。 |
2022年12月31日 |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20.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涉及不同依申请对象的要选择适当方式公开,具体措施按照工作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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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区社会治理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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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22.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
按工作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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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23.2022年底前,区管委会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提升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具体措施按工作要求开展落实。 |
2022年12月31日 |
24.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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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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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26.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区农林水和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汇总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还要留存备查。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升电话咨询、现场解答服务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在管委会网站惠民惠农资金相关栏目,汇总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督促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还要对各村公开栏留存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 |
2022年12月31日 |
27.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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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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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要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同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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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29.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各责任单位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台账,并纳入绩效考评。 |
2022年12月31日 |
30.持续做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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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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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
各责任单位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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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
各责任单位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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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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