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20 22:4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开设规划信息专栏,主动归集整理公开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内容,共公开规划类信息9条。二完善“财政资金”、“重大决策预公开”等专栏建设,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63条。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流调溯源、精准防控等发布权威信息,发布疫情防控信息22条。四是实现政策解读的多样化。通过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对于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30条五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围绕26个公开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加强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共办结依申请公开2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未产生结果纠正。

    (三)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区规范性文件库,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全面梳理存量规范性文件,共梳理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40条。规范审核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测,同时定期开展隐私排查并跟踪反馈整改情况,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改版工作,优化检索功能。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全年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65条。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全年共组织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2次、业务培训会议1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季度工作考核,采用第三方测评及交互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综合分析,查缺补漏,对后进单位采取跟班学习等方式推动工作稳步向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1

    58

    2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8

    行政强制

    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77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力推进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含金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以及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与政务公开标准化有机融合等方面,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乡镇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不稳定,在业务工作接续、公开重点把握、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还需加强。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专题页面建设和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含金量”。同时,科学设置政务公开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以及政策解读水平的考评力度,促进制度和政策有效执行;二是采取以工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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