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1-00175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1〕7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5
泉台委办〔2021〕72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
白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管理
指挥部工作职责和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推进白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白沙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区领导指示精神以及白沙项目工程管理指挥部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白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管理指挥部的通知》(泉台委办〔2021〕26号)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改业务组工作职责第2点“配合做好项目及子项目初设、概预算审核工作”,调整为“做好项目及子项目初设、概算审核工作”。
二、财务组工作职责第2点 “配合做好白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概算审查,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调整为“做好白沙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审核工作”。
三、删除工作机制第三条第二点关于“设计及建设标准”的规定。
四、其余条款仍按原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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