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1-00093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1〕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3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时间:2021-07-22 10:28

     

    泉台管办202148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公开工作

    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要求,现将《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对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6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公开工作

    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通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

     

    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2.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

    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做好规划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归集整理区管委会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

     

    管委会办公室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4.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宣传。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7.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区财政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区财政局

    9.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区财政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0.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

    每日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围绕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隔离管控等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对构筑免疫屏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疫苗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

    区防控办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区防控办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引导公众建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区民生保障局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3.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

    及时发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以及促生产、促消费、促项目建设、促外经贸、促旅游、保基本、防风险、控疫情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做好区管委会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泉台管办函〔20218号)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5.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政企直通车”“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可在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创新解读形式。

    善于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开展解读,加快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7.积极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发布工作。

    依法依规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重大的政务信息及政策解读等,包括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制度出台及执行情况,一个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区新闻办

    (党群部)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18.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9.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效果。

    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1.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

    重点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区新闻办
    ,网信办

    (党群部)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2.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行政法规文本。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3.系统梳理本机关规范性文件。

    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4.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5.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

    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6.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完成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7.及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区级标准目录。

    跟踪国务院部门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发布(修订)对应区级标准目录。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28.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乡镇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9.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

    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0.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1.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2.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33.跟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及时跟踪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

    区管委会办公室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4.跟踪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督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跟踪本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优化公共服务。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3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6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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