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1-00067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1〕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30
泉台委办〔2021〕36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智慧监督服务平台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智慧监督服务
平台管理规定(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赴福建考察调研时关于“加快数字福建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福建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探索“制度+科技”监督模式的要求,我区瞄准企业群众服务诉求和城市社会治理盲区,在市纪委监委全力支持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强力推动下,创造性地打造融“惠企便民、数字监督、智慧治理”于一体的“亲清家园”智慧监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亲清家园”平台),推动权力运行和数字监督深度融合,全力打造数字纪委监委和亲清营商环境。为加强“亲清家园”平台服务、监督、治理等功能,确保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化改革目标,特制定以下平台管理规定。
一、管理原则
“亲清家园”平台管理遵循开放透明、高效便民、协同共治、规范安全的运行服务原则。
(一)合法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各项业务事项管理,业务的发布、更新、下架、审核、审批、应用等操作都应秉承合法性原则。
(二)规范性。坚持从事项、流程、权限、人员、时限等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亲清家园”平台各项业务事项和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三)便利性。各项业务事项流程的设置要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便利性为中心,及时简化重塑办事流程,固化机制及时限,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协同性。坚持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整合政府资源和业务流程,实现多级联动,精准供给。
(五)安全性。对“亲清家园”平台实时动态化安全监测,有效防止各项网络攻击,确保网络系统、服务器、数据信息等软硬件基础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亲清家园”改革顺利推进、落实见效,我区成立“亲清家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黄景春 区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梁炳辉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苏延辉 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敏坚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家强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
丁尚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吕联章 区纪工委委员、监工委副主任
陈明土 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洪亚清 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郭志强 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詹 蓉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明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长
邱龙吟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庄俊强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子文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王育英 区民生保障局局长
陈东灿 区财政局局长
梁松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泰山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郑为太 区公安分局局长
吕培育 区城市管理分局局长
李 军 区税务局局长
翁静荣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祝伟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林俊民 洛阳镇党委书记
孙铭忠 东园镇党委书记
程碧民 张坂镇党委书记
郭阳灿 百崎回族乡党委书记
傅鸿清 区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黄友利 区城建公司总经理
杨鹤翔 区市政公司总经理
龚思鹏 区水务公司总经理
纪雅辉 区招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亲清家园”改革办挂靠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今后随职能转变变更),主任由苏泰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随机构改革及工作职责调整而同步变更。
三、职责分工
(一)平台运维单位
区“亲清家园”改革办作为“亲清家园”平台的综合开发及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平台的升级维护、安全保障和业务的功能拓展、数据管理和改革协调等工作;区数字管理部门负责“亲清家园”平台的接口规范、数据汇聚和安全监测。
(二)应用管理单位
“亲清家园”平台各功能模块所涉及领域的业务实施单位为应用管理单位,负责各项业务事项的管理,包括业务发布、更新、下架、审核、审批,并对上线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及审批结果负责。
(三)监督处理单位
创新推行“智慧云监督”模式,建立惠企监督、便民监督、工程监督、村级监督、社会监督等五大监督体系。行政主管部门、效能部门是“亲清家园”平台功能运行情况的监督单位,负责对“亲清家园”平台各应用管理单位运行情况和平台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纪工委监工委对“亲清家园”平台各监督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再监督,重点开展线上随机巡查、异常数据分析,从中发现权力在线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进行问责查处。
四、监督层级
建立“亲清家园”平台运行分级分权分责监督机制,应用管理单位对内部各项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应用管理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应用管理单位各项业务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区效能监督部门对惠企便民业务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财政部门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财政资金奖补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监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惠企利民作用。
(一)惠企监督应用体系。各涉企审批服务、惠企奖补兑现部门对各业务事项的运行和使用负主体责任,在各自的审核审批中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实施常态化审批服务监督。
(二)便民监督应用体系。各便民审批服务、惠民资金兑现部门对各业务事项的运行和使用负主体责任,在各自的审核审批中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实施常态化审批服务监督。
(三)工程监督应用体系。区属各国有企业对工程监督平台的运行和使用负主体责任,要充分利用工程监督平台强化内部管理,不断优化提升工程监督平台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区属国有企业和各参建单位的业务执行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管理,履行指导、监督的职责。
(四)村级监督应用体系。区民生保障局、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分别是村委会电子印章的管理使用、农村房屋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上述工作的属地责任。
(五)社会监督应用体系。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实施日常监督,12345平台主管部门实施常态化考核监督,区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对“顺手一拍”功能的运行和使用负主体责任,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我有话说”功能的运行和使用负主体责任,区纪工委监工委对“廉情举报”功能的运行和使用负主体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应用管理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资金监管部门、效能监督部门实施以上五大体系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推动平台运行规则及目标落实落细、见人见效。
五、管理标准
(一)权限管理。各应用管理单位均配置“亲清家园”平台的单位管理员账号及“亲清管家”个人账号,原则上管理员账号放在综合科进行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变更。管理员账号权限为平台相关业务的发布、变更审核及人员变更审核;“亲清管家”个人账号的权限为相关业务的发布、变更申请以及事项审核审批,该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如出现泄密、使用不当甚至破坏攻击而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其本人责任。
(二)账号管理。各应用管理单位的“亲清管家”(包括平台管理员)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变更期间不得将该账号移交任何人使用。如“亲清管家”因工作变动不再参与平台管理和业务服务,应用管理单位应第一时间向“亲清家园”改革办函告,由“亲清家园”改革办及时将该“亲清管家”账号进行冻结。坚持人号合一、密码专属,进入账号实施的任何审核审批行为,均由账号所有者负责。
(三)流程管理。“亲清家园”平台各项业务事项审核审批标准流程控制在3个环节以内,原则上只减不增,同时支持通过配置服务器印章简化盖章环节,支持通过政银系统对接简化拨款环节。如因业务标准变化需变更审核审批流程的,应用管理单位应第一时间向“亲清家园”改革办函告具体变更内容及理由说明,由“亲清家园”改革办进行标准化评估后予以变更。
(四)事项管理。除涉密原因外,应用管理单位凡有条件入驻“亲清家园”平台的业务事项务必做到能进全进,不能进驻平台的必须安排设置线下服务窗口。对实现掌上办、网上办的业务事项,不得再要求申报对象线下提供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平台标准化要求,梳理细化相关业务事项标准再上线发布,业务事项内容要做到阳光化、颗粒化、精准化,申报材料不得出现“相关、有关、等”兜底性文字或条款,同一个材料名称不得出现“和、以及”并列性文字或条件。
(五)时限管理。“亲清家园”平台的服务时间实行限时承诺制,凡平台受理公众“咨询、申请、反映”的响应时间均为24小时,发起监督的回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标准事项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单个环节审核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非标准事项办结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网上公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除法定外),现场勘察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委托第三方评估评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升级管理。各监督单位、应用管理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需要对“亲清家园”平台进行功能优化升级、需求调整变更时,要提出具体设计方案,并与“亲清家园”改革办进行可行性研究,由平台运维单位汇总把关后,统一报平台软件方进行优化升级和功能调整,各单位不得擅自要求调整既定运行功能和违反平台标准的需求。
(七)数据管理。建立“亲清家园”平台行为数据积分和评级体系,对群众使用平台自行掌上办事、借助平台替人掌上办事、通过平台参与社会治理等行为进行积分量化管理,并根据积分数量评定应用贡献等级;创新推行平台贡献激励机制,组织评选平台贡献达人、文明达人,引导平台积分综合应用于政务服务、就医就学、购房购车、旅游消费、车辆停泊、运动健身等各个便利化生活场景。
(八)安全管理。“亲清家园”平台的安全保障纳入全区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日常安全管理及数据维护,与区数字办、公安、网安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遇到网络攻击第一时间堵塞安全漏洞,同时明确应用管理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服务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平台整体安全性。
(九)考核管理。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建立“亲清家园”平台各项业务事项运行数据发布机制,定期发布、全面反映各应用管理单位的运行数据指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其应用管理单位在“亲清家园”平台各项业务事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区绩效管理部门要将各乡镇各部门应用“亲清家园”平台情况及效能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该指标考核排名末位的部门或乡镇原则上不列为当年度单位绩效考核“优秀”档次。
六、落实保障
(一)人员支撑。各应用管理单位要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的干部担任平台“亲清管家”,确保队伍稳定、高效、廉洁。区党群工作部要为“亲清家园”平台运行配备有关数据、软件、运维等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强有力的平台运营团队,确保平台有人运维、有人管理;将“亲清家园”改革作为锻炼干部的平台,大胆使用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做出成效的优秀干部。
(二)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负责惠企惠民涉银开设专户工作,以满足平台“免申即享”和审核拨付时限需求,同时要为“亲清家园”平台提供功能开发、升级、运维和接口改造、短信机配置、服务器配置以及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第三方工具、数据采购、宣传推广等所需的经费支持。本着惠企便民、互利共赢、自愿合作原则,支持建立政银企跨界合作新模式,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共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强大的平台服务功能。
(三)宣传总结。区党群工作部及融媒体中心要举媒体之力,找准找好角度,着重宣传效用效应,注意总结提炼平台推广和功能运用等方面的亮点经验,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向全社会推广“亲清家园”平台应用,提高公众知悉程度,推动“亲清家园”平台成为一张亮丽的招商引资名片。
(四)平台归集。着眼于打造全区一个平台对外、一套标准服务的集成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智慧云监督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已建成的存量信息化系统应主动创造条件统一接入“亲清家园”平台对外服务,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今年内仍无法接入的,不得再申请新的网上服务系统建设;对拟新立项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应在保证可接入平台的前提下实施开发建设和项目验收。
(五)数据对接。区数字办要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工作,实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并主动对接市数字办,争取数据汇聚、清洗、封装和应用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协调行业自建系统数据汇聚和复用,提升数据使用效能;各省市垂直部门要主动向上争取系统对接和数据汇聚,加强数据对接整合力度,无法数据对接的,必须无条件设置联审环节。
(六)容错纠错。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在推动“亲清家园”改革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放管服”改革方向且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予以从轻处理或免除责任,精准应用数字化改革容错纠错机制,大胆为干事创业者“澄清正名”,以实际行动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具体解释工作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承担。各应用管理单位和各层级监督单位可自行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经“亲清家园”改革办进行标准化审核后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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