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委办〔2021〕16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春节期间走访看望企业家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1〕1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进千企、走千商、访千才”活动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1〕8号)、《关于走访看望企业、客商、人才建立常态化亲商助企机制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区领导走访看望企业、客商、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企业家、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区领导走访看望企业、客商、人才作为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组织落实好,作为打造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抓好,建立新清政商关系,进一步营造亲商(才)、重商(才)、敬商(才)的浓厚氛围,坚定企业家、人才信心决心,吸引广大泉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更好地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要开展春节走访看望。由区领导分头挂钩走访看望企业、客商、人才(详见附件),由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与各乡镇衔接安排。走访慰问可以采取进企业、上门走访、茶叙、线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尽量不给企业家、人才增加负担。区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牵头总结走访看望工作情况(包括走访取得的成果,如企业投资兴业、增资扩营、捐资公益或为家乡发展牵线搭桥等),于2月26日前报送区督查室。
三、要建立常态化联系帮扶工作机制。挂钩联系区领导除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外,要与挂钩对象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采用会面、走访、通话、通信等形式,持续跟踪挂钩对象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要分级分类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区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各乡镇要常态化收集企业、客商、人才提出的需求、问题、建议、意见并分门别类协调推进,区直部门、乡镇能解决的要马上协调解决、落实反馈,需上级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上请示汇报、跟踪落实、及时反馈。
附件:区领导挂钩走访看望企业、客商、人才安排表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