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委办〔2020〕51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
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强基促稳”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问题,决定建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协调指导下,统筹协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建议;统筹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督促、检查、考评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分局、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二工作站、惠安县人民法院、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和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成员单位,区综治工作办公室为牵头单位。
区党工委副书记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
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每年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
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
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重
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督导考评。区综治工作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单位考评,促进多种纠纷化解途径的有机衔接。
(二)要强化联动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排查、发现、化解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社会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跨领域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三)要强化跟踪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
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